广东医科大学稳定和促进就业措施十八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影响,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责任,健全就业工作全面落实机制
(一)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更加紧迫的政治任务。学校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学校就业工作的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各学院成立就业工作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就业工作,及时调整各阶段就业工作重点和内容。
(二)强化就业工作组织部署。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学院工作实际的就业工作方案,增强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建立学校、学院、各级管理部门以及系(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在内的全方位的全员参与的大学生就业工作体系。各单位、学院在本单位教职员工大会动员和部署就业工作,形成共同推动学生就业的合力,将就业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三)加快建立学校与用人单位人才培养联动机制。持续跟踪就业质量调查,认真吸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就业反馈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二、优化就业管理,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四)动态详实掌握毕业生就业需求。开展就业需求在线普查,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全覆盖、无遗漏摸查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进展和需求,并对摸查到的各类毕业生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建立毕业生思想动态和就业情况台账。
(五)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各部门、学院广开门路,收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做好岗位招聘要求与学科专业、毕业生应聘条件的匹配性分析,协调对接双方的需求。充分利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和“广东医科大学就业创业”公众号开展线上业务办理服务,做好网上就业协议书审核、就业派遣、政审和调档服务工作。提前做好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毕业生档案收集、各类登记表等基础性服务工作。
(六)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咨询,提升毕业生求职能力。利用公众号推文、微信群和qq群,深入学生群体中,开展求职答疑留言板、线上直播讲座和一对一预约线上咨询服务;引导毕业生根据社会需求和就业环境的变化,合理定位,明确就业取向和预期。对毕业生参加线上招聘活动进行详尽指导,做好简历制作辅导、面试技巧辅导等,提升毕业生求职能力和技巧;引导学生利用吉讯平台以及就业创业公众号测评功能,参与职业相关测评,并完成规划书以及简历撰写;通过超星平台、腾讯会议、微信等平台开展网络教学及答疑,创新教学方式,保障教学质量。
三、深挖岗位资源,广开就业渠道
(七)多形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向广大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本校毕业生;学校、学院领导班子,系(教研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主动推荐毕业生就业;学校、学院领导班子牵头联系及走访各用人单位,主动寻求招聘支持,沟通落实学生就业事宜。各学院广泛发动一线党员教师特别研究生导师和本科毕业指导老师,利用科研项目资源和社会资源,推荐、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八)积极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学校主动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地级市卫生健康局等单位联系,共同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促进地方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建设,鼓励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为家乡医疗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各学院充分利用学科特色和发展优势,主动联系教学单位、实习单位等合作单位,发起、组织各专业特色招聘专场,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九)充分利用校友资源。校友会、各学院校友分会要充分利用优秀校资源,主动向校友推荐毕业生就业,邀请优秀校友到校招聘和开展讲座等活动,拓展更多形式的就业岗位。
(十)点对点推荐毕业生就业。针对疫情期间的医疗卫生发展需求,各部门、各学院分头对接附属医院、实习教学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点对点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各学院要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点対点推荐毕业生应聘。
四、拓宽就业思路,促进毕业生多元化就业
(十一)组织毕业生参加线上招聘活动。动员、组织毕业生参加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https://www.ncss.org.cn/);参加“木棉花暖”广东高校毕业生大型公益网络招聘(http://job.gd.gov.cn);引导毕业生参与“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一站式招聘在线服务;学校利用“广东医科大学就业创业”公众号,举办线上就业双选会、用人单位宣讲会。
(十二)推进实习就业一体化模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向用人单位建议聘用毕业生采取实习就业一体化模式,学校推荐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实习结束后毕业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继续在实习单位就业。
(十三)鼓励毕业生升学深造。学校鼓励毕业生读研、出国(境)留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学习深造。为考研毕业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对毕业生考研复试面试、调剂等环节的准备进行有效指导,提高毕业生考研录取率。
(十四)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学校加大力度支持2020届毕业生创业,鼓励、支持毕业生结合自身专业,以技术、产品研发和专利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增加创业园入园孵化项目数量,增加资金投入支持创业项目孵化,适当延长毕业生项目在校孵化时间。
(十五)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加基层就业专项项目和参军入伍。引导并支持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选调生、三支一扶、驻村村干等就业专项项目。教育引导毕业生到紧缺人才的单位就业,树立典型,加大宣传。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报国情怀,针对毕业生群体开展参军精准宣传动员和应征入伍组织工作。
五、加大关怀力度,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
(十六)促进少数民族学生毕业生就业。学校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创造便利条件优先帮扶少数民族学生毕业生就业、创业、升学、入伍。
(十七)加强心理疏导,缓解毕业生求职心理压力。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牵头,以毕业班辅导员为核心,密切关注毕业生心理动态,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和动态信息预警机制,疏解疫情防控期毕业生的求职心理压力。
(十八)做好就业政策宣导和困难帮扶。及时传达就业政策要求,落实就业政策宣讲,引导毕业生根据社会需求和就业环境的变化,合理定位,不好高骛远,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结合疫情长期化、复杂化、就业难的实际情况,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同学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要求,在确保学生安全情况下,合理安排试工和面试工作。实施我校领导干部2020届毕业生“一对二”精准帮扶计划,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就业。各学院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台账,通过个性化辅导、优先推荐岗位、求职困难补贴等措施,确保就业困难生顺利就业。